工会人数不足10人能成立吗,工会人数不足25人

工会人数不足10人能成立吗,工会人数不足25人

辉碧蓉 2024-12-20 红色故事 204 次浏览 0个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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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委员会人数规定

法律分析:工会委员人数有规定。根据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第七条工会人数不足10人能成立吗,25人以下者工会人数不足10人能成立吗,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;200人以下者,设委员3至7人;201人至1000人者,设委员7至15人;1001人到5000人者,设委员15至21人;5001人至10000人者,设委员21至29人;10000人以上者,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。

法律分析: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,按会员人数确定:25人以下者,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;200人以下者,设委员3至7人;201人至1000人者,设委员7至15人;1001人到5000人者,设委员15至21人;5001人至10000人者,设委员21至29人;10000人以上者,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。

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的差额率分别为5%和10%。法律依据:《工会法》第十条 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,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。不足二十五人的,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,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,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,组织会员开展活动。

会员人数在100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,委员人数最多不超过37人。 对于大型企(事)业单位的基层工会委员会,经上级工会批准,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,常务委员会的人数不超过委员会人数的四分之一。

工会组织中成立女工委员会需要哪些程序

1、成立工会女工委员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筹备与申请 确定成立女工委员会的意向,并成立相应的筹备小组。筹备小组需明确委员会的宗旨、任务及工作计划。 向上一级工会组织提交成立女工委员会的书面申请,说明成立的目的、组织架构、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。

2、首先,根据《条例》第三章,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步建立。县及以上的工会需依法设立,企业、事业单位等只要有女会员超过10人,就必须设立女职工委员会;不足10人则可设委员。基层委员会的主任、副主任需经上级工会审批。其次,较大的组织需设立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,负责日常工作。

3、、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。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、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。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,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。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。

4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又简称女工委员会,其委员的主要职责如下: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运用各种形式,加强女职工的思想教育。发动女职工积极参加政治、文化、业余学习。协助行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女工保护的政策法令和规定,建立健全女工的保护制度和设施。

5、依照法律建立。根据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。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、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。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,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。

6、法律分析:没有这样的规定。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,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,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。

怎么设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

1、法律分析: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。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,不足十人的设女职工委员。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,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,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

2、女职工人数较多的,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,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;女职工人数较少的,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 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。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。

3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,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,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,不足十人的设女职工委员。

4、根据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。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、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。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,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。

5、成立工会女工委员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筹备与申请 确定成立女工委员会的意向,并成立相应的筹备小组。筹备小组需明确委员会的宗旨、任务及工作计划。 向上一级工会组织提交成立女工委员会的书面申请,说明成立的目的、组织架构、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。

6、首先,根据《条例》第三章,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步建立。县及以上的工会需依法设立,企业、事业单位等只要有女会员超过10人,就必须设立女职工委员会;不足10人则可设委员。基层委员会的主任、副主任需经上级工会审批。其次,较大的组织需设立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,负责日常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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